“传承五四报国志,落实科学发展观” 日前,由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组成的2004年厦门大学社会实践队,前往厦门、漳州两地县区开展“福建闽南沿海欠发达农(渔)村政策宣讲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队是厦门大学本次暑期实践活动几十支队伍中仅有的两支重点队之一,同时也是团中央全国一百支大学生农村政策宣讲团之一。 “福建闽南沿海欠发达农(渔)村政策宣讲和社会实践活动”是由福建团省委和厦大团委共同组织的。厦大团委十分重视本次活动,多次指导学院团委开展工作。经过数周的充分酝酿和精心准备,厦大海洋与环境学院团委组成由学院团委沈丽秀书记带队,海洋系副主任蔡明刚副教授随队指导的社会实践队,实践队成员40余人,专业涵盖多个国家重点学科。此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实践队师生的专业优势,回报社会,拓展素质。活动将结合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海洋存亡,匹夫有责”,在两地多个县区、农村、学校广泛开展“农村沿海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政策”宣传;同时深入县、乡、村进行基层调研,与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当地群众交流、学习,从不同渠道对当地资源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及教育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应用科学发展观理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供地方管理部门参考。此外,实践队还将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家庭环保等技术服务。 出发时,实践队在校团委举行了庄严、简短的授旗仪式。海洋与环境学院党委陈国强副书记向实践队授旗,他勉励大家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完成学校交给的光荣任务,充分展示特区当代大学生的自信和风采,锻炼自身,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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