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昨天正式颁布实施。昨天上午,学习宣传《条例》福州启动仪式在福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省、市领导卢展工、何立峰、曾喜祥、王美香、练知轩、赵守箴、雷春美、高翔、杨根平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于今年4月1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4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青年志愿者的宗旨、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阶段,实现了由共青团组织发起的品牌活动向全社会认可、受社会监督的公益性事业的转变。 仪式上,省、市领导为我市五城区、部分市直单位的10支志愿宣传队授旗。志愿者代表白舒奇在仪式上向广大志愿者发出倡议。仪式后,10部志愿宣传车分赴我市主要社区、街道开展《条例》宣传、海交会志愿者招募、爱国卫生运动志愿宣传等活动。 当天,我省第一个市级志愿者工作机构———福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也在福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挂牌成立。(<福州晚报>记者关志杰) 图为卢展工、何立峰等省、市领导参观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并亲手开通了福建青年服务网(www.541205.com)和福州志愿者网(www.helpyou.cn)。张人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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