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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青年志愿者爱心暖八闽服务行动的通知 团闽委办[2003]23号 各设区市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机关团工委,各大学团委,闽江工程局团委,省地勘局团委,省民航局团委,福州铁路分局团委,福州铁路工程总公司团委,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省武警边防总队政治部: 为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团十五大精神,落实《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推动我省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深入开展,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青年志愿者爱心暖八闽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年志愿者爱心暖八闽服务行动 二、活动口号 “真情服务,爱心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03年12月至2004年春节期间。 四、活动内容 以《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为指导,以残疾人、老年人、优抚人员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为重点对象,着重围绕我省当地党政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为内容,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助老扶残、公共卫生、扶贫济困、支助教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科技推广、医疗护理、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切实为当地的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五、活动的要求 1、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积极行动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着重围绕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志愿服务行动,选好服务项目,把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一些当地人民群众需求、党政需要、志愿者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工作明确、责任到人、行动到位,极大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行动; 2、团省委将于12月5日联合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青年联合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召开首届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服务金奖表彰座谈会,邀请省领导出席会议,同时还将开展全省青年志愿者敬老助残行动,组建敬老助残服务队; 3、各地要把制定的志愿服务行动方案于12月5日前报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团省委将在近期内组织有关人员和新闻媒体对全省青年志愿者爱心暖八闽服务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报道。 (联系人:林健梅,电话:0591-7522855,传真:0591-7524031,email:ljm8836@argox.cn)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二ΟΟ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青年志愿者 服务行动 通知 抄 报:团中央,省领导梁绮萍、荆福生、张家坤、王美香同志 抄 送: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03年11月14日印)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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